【房仲|個人品牌】房仲簽委託怎麼這麼難!委託簽不回來、被屋主罵、還被屋主告?到底該怎麼進案?


房仲簽委託怎麼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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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委託這麼少?為什麼你一直被屋主罵?為什麼進案這麼困難?為什麼只是簽個委託,你還搞到被屋主告?讓我告訴你,還在思考怎麼把委託簽回來,就是你為什麼簽不到委託的原因。

去年10月份一則新聞報導,打電話問賣房挨告,女房仲侵犯個資遭判刑兩個月,簡單講,就是有位女房仲,不知道是透過調謄本還是什麼方式,得到屋主的聯絡電話,接著打過去開發的時候,剛好是屋主的母親接的,結果讓屋主非常生氣,就以違反個資法直接將這位房仲告上法院,雖然房仲的律師說,市內電話無法辨識個人資料,不應該屬於個資保護的範圍,但法官可不這麼認為,所以這位女房仲,最後就被判兩個月的有期徒刑。

後來這位房仲不服想上訴二審,結果呢,二審的法官一樣認為女房仲始終不認罪,也沒說明清楚電話來源,更沒有跟屋主達成和解,二審法官認為一審判的已經非常輕了,所以這位女房仲的上訴也失敗。而新聞出來以後,在房仲業引起了不小的震撼,因為透過「特殊管道」取得屋主的名單,接著打電話去問要不要賣房,或者直接殺到屋主戶籍地堵人,這都是房仲業很日常的開發工作,甚至還會得到店長的大力讚揚,結果,為什麼這種會被公司讚揚的開發行為,卻害自己被判刑呢?如果你是一位房仲,你會希望為一個沒簽進來的委託,搞得自己得常跑法院、每晚都睡不好嗎?

今天這個文章,我想讓房仲朋友們知道的是,時代已經改變了,你們店長很多古早開發屋主的舊方式,現在已經越來越沒用了,因為現在的屋主,真的會吉下去的,所以今天,我會告訴你五個,已經過時、無效、違法,但公司卻一直要求你做的開發方式,如果你繼續做,不但委託一樣簽不回來,而且會害你被屋主告,重點是,到時下指令的公司不會幫你的忙、也不會幫你出律師費,萬一鬧到上新聞,你們店東也只會用一句:「我們只是加盟店,一切都是業務員的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無關」。

同時,今天的文章也建議同樣身為房仲的你,一定要看到最後最後,因為文章最後我會拿出證據讓你知道,為什麼一般房仲頂著挨告的風險,都很難簽回一筆一般委託,而我的學生,竟然有很多屋主自己主動送委託上門,請我們學生幫他賣,甚至有些學生還誇張到,因為上門的專任太多,只好拒接一般委託與口頭約的證據。OK,讓我們立刻進入正題。

一、五大過時違法的開發屋主方式

1.1 調謄本

所謂的調謄本,就是透過調房屋謄本的方式,找到屋主戶籍地址,然後去戶籍地現場堵屋主,盧屋主簽委託給自己,如果堵不到屋主,就會去問鄰居,或者像新聞中那樣直接打擾對方父母,就是希望可以要到屋主的電話,可是很多屋主,並不希望自己賣房子的事被父母或鄰居知道,以免家人擔心或鄰居閒言閒語,結果房仲就這樣敲鑼打鼓跑過去,不但冒犯到人也得罪屋主。

然而,以房仲業的觀念來看,大家似乎都認為這沒什麼,萬一屋主不高興,頂多就是少簽到一筆一般委託而已,再去開發其他屋主就好,毫不在乎屋主被打擾的感受。設身處地思考一下,如果今天你是屋主,有幾個陌生人突然跑去老家找你媽,或是跑去你老婆的公司堵人,然後一直跟對方要你的聯絡方式,你肯定覺得很不舒服吧!你會覺得這種房仲很積極,還是很變態呢?既然這種方式會得罪屋主、效果很差,那你為什麼還在用這種無效又違法的方式,去對待你的客戶呢?

1.2 拜訪警衛

所謂的拜訪警衛,就是房仲會去社區大樓找警衛聊天,藉由送飲料、送香菸等,希望透過這種搏感情的方式,讓警衛對自己有好感,等到社區有屋主要賣房時,警衛就會將該屋主的連絡電話給房仲,不過我得講,都已經2023年了,房仲業還在用這種1993年的落伍手法,要剛到職的新人去開發警衛,這件事情真的是蠢到不行,怎麼說呢?

首先,因為提供屋主連絡方式,是標準觸犯個資法的行為,所以大部分的社區警衛已經不敢做這樣的事了,其次,就算少數警衛敢給,他們也已經有熟識並且配合中的老鳥,怎麼會給一個剛到職、什麼都搞不清楚的菜鳥,再來,就算你很好運拿到警衛給的電話,不好意思,跟你交情好的是警衛、不是屋主,屋主接到你電話的第一反應,一樣會覺得很冒失又不舒服,如果你給屋主的第一印象就這麼差,後續把委託簽下來的機率還會高嗎?你最終,不也還是靠盧的、靠求的、靠拜託的嗎?試想一下,靠低聲下氣,請屋主施捨委託給自己,是你當初進這一行想要的嗎?

1.3 買特殊名單

這已經是房仲業公開的秘密了,多數房仲公司都會買各種非法來源的名單,例如社區住戶名單、醫師公會名單、某某協會的名單等,透過打社區住戶名單來找屋主,打高收入族群名單來找買方,但這也是違反個資法的觸法行為,為了避免業務員觸法,公司都還會教業務員一套說詞,例如被對方質疑電話來源時,就在電話中對對方說,自己只是在打流水號、或是隨機撥打號碼之類的。

相反的,如果你是消費者,當你發現自己的個資已經被賣出去、被打擾又讓你很不爽的話,我現在教你一個簡單的反制方法,首先,無論對方是問你想不想買房或賣房,你都先表達出積極的態度,接著,詢問對方的姓名、聯絡方式、是哪間公司,確定騷擾你的對象是誰後,然後問對方電話是怎麼來的,是流水號?那你就說要往回撥幾碼去確認,是隨機號碼?那對方有沒有聯繫紀錄?只要對方說不清楚或突然急忙掛電話的話,那麼恭喜你,你就能賺到年終獎金了,也希望透過分享這個破解方式,讓落伍的房仲業,不要再使用這種騷擾人、不合法的開發方式。

1.4 挨家挨戶按門鈴

已經用了好幾個世紀的方法,應該不用多做解釋了吧,這個手法在有警衛管理的社區比較少見,但某些外圍地區,因為屋主是住透天或者一樓,於是就有很多房仲三不五時跑去按門鈴打擾,一直盧屋主要不要賣賣看、一直騷擾屋主給自己一次機會等等,導致許多屋主不堪其擾而報警處理,另外,還有一種差不多的形式,各種銷售領域都會用,就是直接走進某棟辦公大樓裡,到每一間公司去發推銷傳單,讓裡面上班的人覺得很唐突,對業務這種推銷行為也很反感。

1.5 騷擾591屋主

相較於前面四個效率極差的方式,直接連絡591的自售屋主,就是大多房仲最愛用手法,我十三年前是新人時也很愛用,因為一通電話就能立刻找到屋主,還沒有觸犯個資法的風險,不過這麼有效率的方法,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所以每一位房仲都會用,如果你也曾經在591上刊登售屋廣告,有被房仲瘋狂call客搞到很火大的經驗,請在留言區寫下:我也遇過,讓一般房仲知道,這種行為有多讓人討厭。

反過來,身為房仲的你,可以計算一下,如果你們商圈有10間店,每間店十名業務就好,一位591自售屋主,至少就會接到100通開發電話,表示這個方法早就被用爛掉了,萬一你的說法又跟其他同行差不多,還在強調你有買方在找、強調你們聯賣很強,自售屋主怎麼會把委託簽給你?難道你要威脅屋主說:「只要你給我們委託,我們公司就不會再吵你了」,不誇張,真的有房仲會這樣對屋主說!

二、老舊過時的方法 你確定還有用嗎

以上五點,就是多數房仲公司,到今天都還在用的老舊、過時、又容易違法的開發屋主方式,我打賭,你至少做過當中的兩三項,說不定你才結束一通591的開發電話,說不定你今天剛從屋主的戶籍地回來,對吧!既然這五大方式這麼無效,還會搞到屋主不爽、還沒做生意就先討厭你了,那你覺得後續的發展還能多順利嗎?別以為船到橋頭就會自然直,看看新聞中被判刑的女房仲,她最後有自然直嗎?

所以,你不該再抱持著僥倖的心理,以為頭過身就過,否則你的業務生涯只會越走越窄,更別提現在網路這麼發達,一旦你的臭名聲在網路上聲名遠播,以後誰還敢找你買賣房子?

三、成交為什麼必須是誠意跟辛苦度?

現在把話題拉回你身上,老房仲都會說:「開發屋主不就是這樣嗎?不也是很多人都靠這種方式成交嗎?就算屋主一開始不開心,只要後續展現誠意與辛苦度,去感動屋主就好啦」,嗯,這是不是公司的資深老鳥,常灌輸給你的傳統觀念呢?仔細想一下,如果你開發屋主只能靠盧的、靠拜託的,再靠誠意跟辛苦度,讓屋主施捨成交機會給自己,那你不就成了跪著要飯的嗎?思考兩個問題:一、為什麼你的成交的原因,必須是誠意與辛苦度?二、為什麼一定要用冒犯人的方式,才能找到屋主?

感謝把文章看到這邊的你,這時候你可能抱怨:「大家都這樣做,所以我們也只能這樣做,不然怎麼辦,我還能怎麼把委託給簽回來?」,關於這個每位房仲都在煩惱的開發問題,真正的問題點就在於,因為你一直思考怎麼去把委託簽回來,所以,這就是你簽不到委託的原因,聽不太懂嗎?講個更直白的答案,就是委託這個東西,不該是你去簽回來的,而應該是,屋主主動給你的,應該讓屋主自己上門指名你幫他賣才對。

你現在肯定一頭霧水,我猜你此刻心裡想的是:「當我們是白癡嗎?我跟前輩們費盡心力,都很難簽一個屋主的委託回來了,怎麼可能會有屋主主動上門給委託這種事,你一定是在唬爛,如果能讓屋主自己上門給委託的話,那其他房仲、公司的前輩和店長,不就跟白癡一樣了嗎?你一定是為了流量才講這種聳動的鬼話,我才沒那麼笨呢」,嗯,不相信嗎?那非常好,如果你也認為屋主主動上門給委託,一定是不可能的聳動鬼話,那我現在要把你的眼界打開、把你從井底拉上來。

四、客人主動上門給委託的證據

還記得開場提過的,我現在就將屋主主動上門給委託的證據,一筆一筆展示給你看,將你認為根本不可能、一定是鬼扯的事情,用眼見為憑的紮實證據,去顛覆公司灌輸你的錯誤觀念,因為真相就是:屋主上門給委託這件事,對我們業務品牌學院的學生來說,只是一件平凡到不行,根本不足以拿來做為成果分享的小事罷了。我現在,就將屋主們主動給委託、請我學生們賣房子的私訊內容,放在畫面上給你看。

例如這個是之前被我訪問過,「林口專業房仲」的瑞瑞提供的

這是汐止的,「汐止房產通」惠文提供的

這是台中的,「房仲宥來了」宥均提供的

這是台南的「陪你買房好」,小白提供的

這是「想想集團總經理」,KEN哥提供的

還有這個是新莊房域通,又寧提供的

而我想讓你看的是這一位埔里的學生,「南投買好房」的阿証提供的,阿証目前是全台灣僅次於我,YouTube訂閱數第二的房仲YouTuber,

他也因為屋主主動上門給專任委託的數量太多,因此現在,阿証已經不接一般委託和口頭約了

這就是客戶上門數量夠大,所以有資格挑客戶的樣子,重點是,這些都是不需要花廣告費就能產生的成果,你每天這麼辛苦、又燒一堆廣告費,請問,你一個月能來幾組客戶?幾筆委託呢?

五、當屋主委託只是你的日常

不過呢,由於屋主主動給委託的成果太常見了,反而很少有學生拿出來分享,所以這邊就先以我手上有的證據來給你見證,而且,連主動給委託的屋主都這麼多,更別提主動上門的買方有多驚人了,畫面上你看到的這些,就是我的學生們透過個人品牌,每個月在不花錢打廣告的情況下,能夠被動獲得的精準客源,重點是,這種免費客源的忠誠度,還比廣告的付費客戶高太多了,因為他們是基於信任而上門的客戶,不是冷冰冰的廣告。

所以,你現在是不是很訝異,你剛剛認為絕對不可能的鬼話,也不過只是我們學生們的日常,而原本公司教的傳統方式,讓你冒著違法風險、還要挨屋主罵,都不見得能開發到一筆委託回來,我學生卻只要坐在辦公室,就會有屋主自己送委託上門,還有學生連一般約都不接了,想像一下,如果你也能有這麼多買方和屋主主動指名你,你還需要像現在這樣,老是被主管關心業績嗎?

同時,擁有強大個人品牌的好處,還遠遠不只是精準客源變多而已,如果你的商圈內,也有其他業務品牌學院的同學,跟你一樣都做出強大的個人品牌,你就可以像下方影片說的那樣

跟同商圈的出色同學,一起壟斷整個商圈的網路市場,讓線下的傳統老業務無法與你們競爭,讓你們幾個去瓜分市場大餅,別人只能撿剩下的殘渣。

所以說,當房仲老鳥都還以為,網路行銷就只是PO物件、個人品牌沒屁用的現在,再加上99%的房仲,都還在用著注定失敗的方式經營個人品牌,所以我這些做出知名度的學生們,就很容易脫穎而出被客戶看見,如果你也想和這些學生一樣,能夠持續獲得主動給委託的屋主,擁有一個能在網路上,24小時替你瘋狂吸客的業務個人品牌,就點此連結或是最下方圖片註冊你的姓名和email,就能免費得到一部付費級的69分鐘教學影片,以及一份教你用83個具體小步驟的PDF檔,幫你從零開始一步一步經營出,能像我們一樣強大的個人品牌,讓你不再煩惱客戶太少,而且問一問就消失的問題。

總之,選擇比努力更重要,我相信你也不希望自己在五十歲以後,還在冒險使用會被告的老舊方式,低聲下氣地拜託屋主吧!為什麼做房仲,一定要可憐兮兮的才能成交呢?為什麼不能是,因為客戶喜歡你、崇拜你、信任你呢?因此,你現在需要的是幫助,以及一顆真正想改變的決心,才可以改善目前這種,賺不到錢又不開心的日子,認同吧!

業務個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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