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租屋Q&A】租不到好房子、租屋沒有保障、遇不到好房東好房客?也許原因是出在你身上,看完最後的影片讓我都感到慚愧了
Last Updated on 2020 年 5 月 23 日 by 國際超級房仲
國際超級房仲:
在台北房價高漲到全世界前十名的今天,買不起房子已經是年輕人共通消遣的話題了,而台灣的買賣交易量也靜靜地到了歷史低點,看起來願意將待售物件出租的房東應該變多、可以挑選的房子也應該更多才對,可是最近真的有許多透過粉絲團來詢問的民眾表示,怎麼跟原本預想(甚至政府也是這樣判斷)的結果不一樣?
關於為什麼民眾租不到好房子、遇不到好房東好房客,甚至居住過程和租賃契約的品質在修法之後仍然沒有提升,國際超級房仲就針對這個部分先做初步回應,或許,問題可能就出在你身上:
問:為什麼房仲公司都沒什麼出租物件?為什麼都遇不到好房東?
答:因為你愛殺服務費(或者不願意付費)
這個答案或許不是讓人很舒服,但確實是很核心的真相。
要知道做一個出租案件的辛苦程度不見得會比做買賣案件輕鬆到哪裡去,尤其是台灣民眾始終不能了解在這個過程中房仲所扮演的腳色,其實就只是將租客與房東的需求吻合一致並且簽約之後,任務就完畢了。
但是台灣民眾對於房仲人員的要求遠不僅此,如果居住期間房客有任何問題,往往都是透過房仲人員與房東溝通,若租客提早解約搬走,房東甚至會要求將服務費依照比例退還,導致租屋的售後服務非常繁雜。
要知道租屋案件成交,房客加房東最多收到的服務費也頂多一個半月的租金,扣掉一半要分給公司,剩下一半可能還要跟合作的同事對拆,租屋物件的服務費到手上根本所剩無幾,更別說金額特別低的套房案件了。
而此時更可怕的,就是因為台灣惡性削價競爭的關係,許多房東都已經養成「服務費只願意支付半個月」的習慣,讓可以收到的服務費又更低了(還得一直被客戶虧:「你們房仲真好賺耶」)。
試想一下,服務費這麼少、售後服務要做的事情又特別多(還有被追討服務費的風險),而且售後的協助管理完全都是免費義務幫忙(華人非常沒有使用服務就必須付費的觀念),導致最後這些無限上綱的售後問題讓房仲人員(有時甚至是公司)都不願意再承接租賃物件了。
問:政府租賃新法有規定不得拒絕報稅,為什麼我的房東還…..
答:因為我們的政府沒有規範到「業餘房東」
更多租賃新法請參考此連結:https://goo.gl/iAU8Qi
問:為什麼政府打房之後,市面上待租的物件沒有如預期那麼多?
答:因為「稅」與「利率」的關係。
要知道扣掉一般房東不談,許多國內持有價格較高的不動產屋主(尤其是台北市),如果今天把房子出租出去之後被查到有「出租」的事實,那未來就沒辦法適用「自用住宅」的稅務減免規定,導致他出售的成本會大幅增加。
此外,這些高資產的屋主也不差你這一點點租金,因為台北平均租金僅2.06%,僅世界平均的三分之一左右,出租出去收不了多少錢還得擔心萬一租客不愛惜房子,或者萬一一個想不開就讓豪宅變凶宅,再加上現在利息不斷降低,房貸根本不會對這些高資產族群造成什麼壓力(有壓力的只有一堆房子賣不掉的建商)。
最後還有一個你無法相信的小秘密,就是高資產的客人通常對於台灣與國際的經濟情勢是很敏銳的,目前大多數高資產的客戶都看不到台灣未來房市會好轉的「任何跡象」,因此大多數這種客群都希望趕快把資產變現然後搬到國外避險,只是價格一直不夠好所以捨不得賠售或是不願意讓自己創下行情新低(面子問題)。
因此「什麼都不做才是最好的選項」,這些賣不掉又捨不得租的房子,屋主就寧可繼續空在那邊讓仲介繼續賣囉(而且空屋比較好賣)。
我的建議:
使用者付費,使用服務的人就該支付費用,而且假設在服務品質上沒有打折(甚至還加碼)的情況下,為什麼您要在支付的費用上打折扣呢?希望台灣民眾要尊重專業,並且要充分地認識到「沒有利潤,就沒有品質」的基本觀念。
過去建立在過度壓榨勞工而有著「超便利台灣」的美名,也在「一例一休」上路之後,逐漸被掀開背後被你我不願意正視的血汗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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