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宗憲與馮光遠事件,看台灣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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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020 年 5 月 23 日 by 國際超級房仲

個人淺見:

針對綜藝節目品質退步,吳宗憲表示「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引來馮光遠回應「放屁」,這件事情在前幾天竟然上了政論節目來辯論;最終,大多數的網友都認為吳宗憲贏的漂亮!

  今天聊的不是政治問題,而是「一知半解,比不知不解更可怕」。

雙方主要的爭論在於吳宗憲舉出世界許多國家的一流節目,說明大多一流的節目是必須要靠錢堆砌出來的(金錢、人才、時間),而台灣政府並沒有辦法提供這樣的環境,而馮光遠則認為,那些都是藉口,還是有其他辦法可以低成本做出好節目。

不可否認低成本是有機會做出好節目的(看看台灣這麼多Youtuber做的節目點閱率都比電視台還高),但這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而且電視台的營運成本跟網路節目的規格差很多,我個人認為馮光遠講這種東西,其實就是很典型的幹話。


 


一個半專業者,去指責一個第一線的專業人員,這其實真的跟台灣打房政策很相似,我之前常常講,現在的台灣就是一個民粹的社會,因為人民覺得付錢的最大,所以造就了奧客文化;因為人民覺得警察該完美無瑕,所以警察都不敢穿制服買便當;因為人民覺得我們需要更多的福利,所以候選人都只會端出牛肉來騙選票(財政赤字是下一任的事情);因為人民現在買不起房子了,所以政府無所不用其極(包含縱容劣質民嘴)想辦法使房價下跌。


我偶爾會跟某些女生講:「如果你不是陳又青,又不要奢往大仁哥」,在《我可能不會愛你》裡面,大家只看到大仁哥深情地愛著陳又青,卻忘了有五個女孩子跟李大仁交往的結局有多差。台灣人要羨慕外國社會福利與房地產制度好,卻忘了這些腦殘的政府官員都是我們自己選出來的。





  2010年開始的打房政策,買方沒有買到便宜,賣方賣屋沒有賣得比較快,仲介沒有賺到服務費,建商房子賣不出去,政府沒有課到奢侈稅,價格繼續上漲,所有台灣人民還是在抱怨買不起房子,請問這波打房到底對誰有利?如果沒有,制定這些腦殘政策的人又是誰?

我認為在制定房地產相關「法令」與「政策」,我們的政府官員不應該自己閉門造車,或者看新聞上的名嘴怎麼講、報紙上的民眾怎麼罵來當作靈感,就草率制定出一套徹底失敗的「打房制度」,而應該要邀請各產業界的專家、學者、從業人員一同商討,而且彼此必須要處在平衡的權利之下進行,不然常常會有政府制定政策時,專家、學者與業者只是坐在那邊象徵個樣子而已,最終決定還是由政府高層的人左右。

 


我不曉得政府在打房的時候,是按照什麼樣的模式進行(因為我沒有被邀請到),但是這五年的打房已經徹徹底底地被證明是失敗的,唯一得利者,我看就只有像國際超級房仲這種銷售海外不動產的業者了吧,台灣大量資金流向海外市場(尤其是房地產),我們的經濟火車頭被民粹打跑,最終反而跑向其他國家去帶動別人的經濟,實在是非常諷刺,就好比馮光遠認為A咖主持人拿的費用太高,那最後台灣A咖的主持人是不是就只好到中國大陸去發展了?我們的人才與資金就是這樣子被逼走的。


金融海嘯時,為什麼還要給華爾街那些的高階主管千萬年薪?就是因為這些高階主管有能力幫公司創造億萬業績,所以「聽大家說,不如聽專家說」,蜀中無大將、廖化做先鋒的故事不就是最血淋淋的例子嗎?

 

 


 


台灣房價高不高?我認為只有雙北市是真的很高,其他縣市只算普通高;請你如果換個角度來看,如果你家裡有個三十歲卻連自己都養不活的兒子,你該要去解決物價與租金太高的問題,還是該解決你兒子不願工作卻一直買遊戲點數的問題?大家最喜歡拿台北市最高的房價來做舉例,但事實上一個已開發國家的首都房價很高,這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而且又不是全台灣的房價都跟帝寶一樣200多萬元,除了用「租的」可以有房屋棲身外,在南崁或是林口買個便宜的中古屋,只要努力存錢或者用對一些的方法,絕對是有機會買得到房子的。(偷偷替南崁打廣告)


但如果你今天到60歲還存不到一百萬買個房子,扣除掉一些活該的原因(如休閒玩樂花費太高,或者老婆太多之類的),人民普遍買不起正常價位房子時,比起用各種手段再把這些正常價位的房價打更低之外,政府真正要做的就是提升所得、改善經濟環境、刺激消費等等,難道我買不起藍寶堅尼,政府也要幫我把藍寶堅尼的價格打成捷安特的價位嗎?


最後,世界經濟景氣與腦殘政客的決策,你我都無法控制(反正最後不是藍就綠),但至少在買屋圓夢上,你最少還能用對三個方法買到便宜又好的房子:

第一、勤做功課,了解行情,你才會知道自己的需求、分辨什麼是便宜案件。
第二、慎選房仲業者,做了功課你才有能力判斷,哪些業者是專業的、哪些是誠實的。
第三、機會來了就趕快下手,而且你有做了功課,下手時才不會失準或後悔


 

不管怎麼講,每一年都有人買房子,每一年的買方都認為自己買在高點、買得很貴、買了會跌,甚至還認為自己被仲介騙了才去買了這個房子;但時間說明了一切,假設這些買方沒有急著賠售,現在的房價,都讓他們賺翻了吧?


通常一般民眾只會認為,我家房價漲是自己眼光好,絕對不是仲介人員的專業,而房子如果真的賠錢的話,都會責怪仲介公司介紹了個爛房子,這也是我們這一行的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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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comments on “從吳宗憲與馮光遠事件,看台灣房地產

    游小十

    • 2015 年 10 月 8 日 at 8:38 上午

    機會是給準備好了的人

    doris

    • 2015 年 10 月 10 日 at 1:05 上午

    哈哈哈!遊戲點數很中肯吶

    匿名

    • 2015 年 10 月 10 日 at 1:27 上午

    狗屁不通 歪理一堆

    匿名

    • 2015 年 10 月 11 日 at 1:29 下午

    您覺得這篇狗屁不通歪理一堆的話,那就請您出來寫一篇文章來讓眾人評評理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11 日 at 2:08 下午

    沒錯,房地產是買著等,不是等著買。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11 日 at 2:09 下午

    若您認為是歪理,能否請閣下發表您的高見?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11 日 at 2:09 下午

    謝謝,因為我身邊真的有聽到不少這樣的真實例子。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11 日 at 2:14 下午

    是的,我們歡迎專業且理性的討論。

    James Chen

    • 2015 年 10 月 11 日 at 9:21 下午

    說的一點都沒錯說的真的很好,身邊一堆痛恨投資客的朋友,大罵投資炒房炒土地該死,卻依舊賺三萬花三萬,賺五萬花五萬,沒賺到的還花更多,吃喝玩樂樣樣不手軟出手闊綽,這樣的心態要買房,就算房價便宜到不行,依舊買不起,買了可能還住不起,真是很奇怪的邏輯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12 日 at 12:07 上午

    嗯嗯,我們看到很多收入很高的年輕夫妻,卻完全存不到頭期款,這跟您說的一樣,自己的儲蓄和理財出了很大的問題,再多的調薪也沒辦法讓不理財的人買到房子。

    呂凱平

    • 2015 年 10 月 22 日 at 10:41 上午

    因該是屎味的走狗吧,,,買不起房子在這邊哭,,,

    呂凱平

    • 2015 年 10 月 22 日 at 10:42 上午

    因該是屎味的走狗吧,,,買不起房子在這邊哭,,,

    呂凱平

    • 2015 年 10 月 22 日 at 10:42 上午

    因該是屎味的走狗吧,,,買不起房子在這邊哭,,,

    Unknown

    • 2015 年 10 月 24 日 at 11:12 下午

    我不知道我的這個意見算不算理性,不過我的看法不太一樣,為了不另外佔版面,就直接借用這篇回覆

    仔細看了全文,順著文字讀好像沒有問題,但實則推理的邏輯是非常偏頗,為了不要讓人覺得我是來亂的,就仔細說明一下。

    一、 一個半專業者,去指責一個第一線的專業人員,這其實真的跟台灣打房政策很相似:

    馮光遠也許是個半專業者,吳宗憲無疑是第一線,但絕對不是”專業人員”,一個專業的工作者,是不會說他用「不開會、不彩排、不NG」的三不原則來主持節目,因為他的專長叫『神來之筆』。請參考: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15000759-260112
    不開會+不彩排 = 不敬業
    不NG = 小聰明 + 小運氣 + 別人不敬業得過且過
    把小聰明當成大智慧,我不認為這是專業。這就是張小燕之所以為張小燕,吳宗憲就只能是吳宗憲。
    您會以此為比喻,大概想要強調房地產政策是外行領導內行,但是誰是外行?誰是內行?如果房仲業者是內行,那貨幣銀行學者就是外行囉!別忘了,制定政策擬定執行的公務員們,尤其是專業技正們,很多的人專長就是都市發展或是土地計畫,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鵠不就是嗎?不利於己之利益就稱為不專業,立場偏頗可見一斑!

    二、 如果你不是陳又青,又不要奢望大仁哥:

    這個比喻跟『台灣人要羨慕外國社會福利與房地產制度好,卻忘了這些腦殘的政府官員都是我們自己選出來的』。有甚麼關聯?

    三、 買方沒有買到便宜,賣方賣屋沒有賣得比較快,仲介沒有賺到服務費,建商房子賣不出去,政府沒有課到奢侈稅:
    這是現象,不是原因。我們一個一個來拆解
    (1)如果市面上供給的空屋都是50坪以上的豪宅,但是大部分的年輕人所需要的是3房兩廳的中小型公寓或大樓集合住宅,他怎麼會買到便宜的房子。因為這些三房兩廳的中小型公寓都是屋齡很高的中古屋,苦等都更無期,從浮洲合宜宅一開始不就大家搶破頭嗎?如果不是品質不良,他就是最適合都市型態生活的大小和價格啊!套句您自己說的『難道我買不起藍寶堅尼,政府也要幫我把藍寶堅尼的價格打成捷安特的價位嗎?』那我要問的是,為什麼只有生產藍寶堅尼,我想要買全新的Toyota不行嗎?

    (2)賣方賣屋沒有賣得比較快,建商房子賣不出去:

    要不要試試看降價,這個問題如果這樣問:為什們賣方不願意降價求售呢?比較容易找到原因吧!
    第一個原因:當時投資的成本高,但是客層沒有這個能力買,所以有行無市,沒有人想賠本賣
    第二個原因:當時投資的成本不高,但是想要靠裝潢一下轉手賺Easy Money的不想犧牲利潤,如果口袋夠深,等等也沒關係。
    第三個原因:房屋有問題賣不出去,例如是夾層屋、工業住宅、頂樓或是防火巷加蓋的,當時房仲們都標榜”因為可以多賺到實際的使用空間,價格都會比一般房子來的高”,但是遇到法令規定是危險建築會勒令拆除之後,當然就賣不出去,因為根本不該賣。

    房子賣得最快的方法,就是第一手投資客,賣給第二手投資客,轉越多手賺越多,真正有需求要有殼的人,則永遠趕不上這個速度。

    (3)仲介賺不到服務費:
    那得先問你服務了甚麼?你是以『為人找一個家』的理念去服務,還是感嘆吃香喝辣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三、金融海嘯時,為什麼還要給華爾街那些的高階主管千萬年薪?就是因為這些高階主管有能力幫公司創造億萬業績:

    請問,造成金融海嘯的各項衍生性商品,哪一件不是這些華爾街一等聰明有能力的人創造的遊戲和設定的規則?億萬業績就是這麼來!踩著別人的屍體往上爬,不覺得可恥,反而沾沾自喜,這是甚麼心態?

    四、如果你家裡有個三十歲卻連自己都養不活的兒子,你該要去解決物價與租金太高的問題,還是該解決你兒子不願工作卻一直買遊戲點數的問題?

    有人的確是啃老族,無論是年代都有這種人,把買不起房子完全歸咎是個人問題,邏輯上有嚴重的錯誤,你我的父母輩當年可以因為認真做非常基層的工作,工廠女工、路邊擺攤做生意,有一技之長認真存錢,就可以掙得一席之地,但是現在的孩子面臨到的環境不是這樣。而且還要上養老、下養小,站在既得利益的一端,得了便宜還賣乖,真是要不得。

    建議看看這本書:《大驅離,揭露二十一世紀全球經濟的殘酷真相》
    或是艾倫.狄波頓的《我愛身分地位》就會明白,經濟難民離我們不遠

    五、已開發國家的首都房價很高,這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而且又不是全台灣的房價都跟帝寶一樣200多萬元,除了用「租的」可以有房屋棲身外,在南崁或是林口買個便宜的中古屋,只要努力存錢或者用對一些的方法,絕對是有機會買得到房子的。

    要不要試試看在苗栗買房子,然後每天通勤到台北來上班,這樣你就好棒棒。甚麼北北基生活圈,這個叫做台灣共同體。

    六、政府真正要做的就是提升所得、改善經濟環境、刺激消費等等

    這是我唯一同意的論點,但是房地產市場熱絡應該是要經濟環境改善後的必然結果,而不是為了刺激房地產市場熱絡,而擱置居住正義。大家都想要當有錢人,靠房地產買賣致富最快,容我不客氣地說一句,靠房地產致富基本上就是不事生產。所謂士農工商,農夫生產出食物、工程師開發程式、醫生醫治病人、商人呢?就是要貨暢其流,貨暢其流的目的是要提升生活的效率,就算是投資股市,原始的初衷也是在協助優秀的生產者累積生產資本,來改善大家的生活。但是投資客買賣房地產,對社會的貢獻是甚麼?

    如果所謂的提升所得、改善經濟環境、刺激消費,簡而言之就是不要再打房的話,那我們提升所得消滅的是『貧窮』還是『窮人』?

    PS.附帶說明,我是已經有房既得利益者,普通上班族,我的房子是在這10幾年,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外帶兼差接案賺來的,不是那種靠夭的啃老族。現在還要獨力扶養一個重度失智的老人,不是屎味的走狗,買不起房子在這邊哭。

    謝謝您

    匿名

    • 2015 年 10 月 24 日 at 11:12 下午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有人認為 ,自己20多歲剛畢業 ,就應該要買房在蛋黃區?剛工作買蛋白區的舊公寓 ,沒這麼困難啊!如果你剛進入社會 ,就可以買在蛋黃區 ,那我們這些工作20年才買進蛋黃區的,不是白痴嗎 ?這樣不是更缺乏公平正義嗎 ?

    匿名

    • 2015 年 10 月 24 日 at 11:12 下午

    常聽到居住正義, 到底居住需要正義在哪? 沒辦法買台北市可以買新北市, 沒辦法買市區可以買郊區, 說穿了都是"奢侈", 想要交通方便, 想要屋況好…這些不是奢侈是甚麼, 我家住機場旁邊, 荒郊野外(非務農), 30年老透天, 就是買不起才會買這邊. 打著正義的旗幟罵政府罵投資客, 實在噁心.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24 日 at 11:35 下午

    不好意思,我到今天才發現原來Blogger還會自動把留言歸到垃圾留言去,所以現在才看到您的訊息,這邊先說聲抱歉。

    至於您回復的內容,語氣上非常客觀理性,因此我非常歡迎您多多到我這邊留言,並且針對我發言不妥的內容提出指教,這對我是一件很有幫助的事情。

    不過針對您的回覆,我覺得某些地方我也覺得邏輯怪怪的,而且用詞遣字很尖銳,因此大概先簡單回覆您的留言:

    第一點的部分您說的沒錯,房仲業不見得就比較專業,政府官員不見得就沒有房仲業者懂,不過那個張金鶚....

    第二點,關聯再於我們的人民一到了選舉,就被激情沖昏了頭,沒有理性的思考;每天都在說厭惡「藍綠惡鬥」,但是投票的時候還是只投給這兩種顏色。

    第三點:
    (1)問題市面上供給的不是只有豪宅,而且全國最精華的台北市,年青人買不起很正常的吧。

    (2)關於賣不出去這一點,這您就真的需要好好了解市場狀況了,您推論的狀況與市場實際情形出入極大,沒有這麼簡單。很多沒問題的好房子,已經賠售大降價了,買方就是不買單。

    (3)這種不理性的情緒批判,我就不願意回覆了,可能在你眼中的房仲都是這個樣子吧。

    第四點的部分,這很無奈,規則就是已經被定下來了,您可以選擇推翻整個華爾街的金融機制,前提是,要有人做得到,否則就只能按照規則走,這就是現實社會。

    第四點,我只是要先把某些「極端」例子排除,您卻把這個「極端」例子認為是我說的「常態」,希望您不要斷章取義。

    第五點,如果依照您的這個邏輯來看的話,您很有可能變成下一個電視名嘴,因為您的舉例方式跟SWAY一模一樣;已經建議您可以租再新北市或者南崁,您偏要講一個苗栗,何不舉例嘉義呢?

    第六點,這個論點我100%同意,因為投資客買賣房地產對社會貢獻不大,但不是沒有,比方說室內設計師、裝潢、冷氣、家電等等,您真的對投資客太不了解了。

    此外,「投資」這件事情本身有錯嗎?有誰可以告訴我,「投資」是錯誤、邪惡的?如果投資是正確的事情,那為什麼投資在房地產上就是錯誤的?我們應該要抨擊的是「投機客」,而非投資客。

    我也希望我們台灣的住宅可以向某些國家一樣公平正義,人人都買得起房子,人人都可以住在工作地點的附近;但現實是,這裡是台灣,房地產就是投資標的的一種,我們同樣也可以選擇改變這個規則,前提是,有人做得到!(如果真的有人做得到,我一定幫忙助選拉票,甚至導致房仲業消失都沒關係)

    現在的政府不應該是「打房」,而是讓房地產市場合理化,最好的情況就是現在房價都停住不動,不漲不跌,然後交易量提升,交易量的提升絕絕對對可以提升國內的經濟。

    PS: 我非常地敬佩您,因為您的辛苦與努力,讓您可以成功購買到自己的家,並且還要照顧重度失智的老人,這點我很希望自己與其他年輕人能夠向您看齊,並祝您事業順心、身體健康。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24 日 at 11:39 下午

    說的沒錯,台北市是全國最棒的房地產區域,房價高得嚇人也是理所當然的,年青人必須要自己考量生活品資、金錢比較重要,還是時間。

    李昌鵬

    • 2015 年 10 月 24 日 at 11:43 下午

    現在太多人什麼都要,但是卻不願意看清楚現實,如果我們是一般收入的人,為什麼要妄想為了工作在信義區買個房子住呢?

    此外,如果真的覺得台北貴到爆炸,真的很多人是從桃園通車到台北去,我相信同樣房租在桃園租房子的品質,絕對比台北好很多,但是就是每天要犧牲來回3~4小時的通勤時間。

    這真的很現實,錢不夠的處境下,是無法兼得魚與熊掌的。

    匿名

    • 2015 年 10 月 24 日 at 11:53 下午

    謝謝您的回覆

    匿名

    • 2015 年 10 月 30 日 at 5:27 下午

    因為剛才文章好像發佈不成功,所以重貼一次,請見諒

    仔細看了全文,順著文字讀好像沒有問題,但實則推理的邏輯是非常偏頗,為了不要讓人覺得學我是來亂的,仔細說明一下。

    一、 一個半專業者,去指責一個第一線的專業人員,這其實真的跟台灣打房政策很相似:

    馮光遠也許是個半專業者,吳宗憲無疑是第一線,但絕對不是”專業人員”,一個專業的工作者,是不會說他用「不開會、不彩排、不NG」的三不原則來主持節目,因為他的專長叫『神來之筆』。
    相關新聞請參考: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15000759-260112

    不開會+不彩排 = 不敬業
    不NG = 小聰明 + 小運氣 + 別人不敬業得過且過
    把小聰明當成大智慧,我不認為這是專業。這就是張小燕之所以為張小燕,吳宗憲就只能是吳宗憲。
    您會以此為比喻,大概只是想要強調房地產政策是外行領導內行,但是誰是外行?誰是內行?如果房仲業者是內行,那貨幣銀行學者就是外行囉!別忘了,制定政策擬定執行的公務員們,尤其是專業技正們,很多的人專長就是都市發展或是土地計畫,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鵠不就是嗎?不利於己之利益就稱為不專業,立場偏頗可見一斑!

    二、 如果你不是陳又青,又不要奢望大仁哥:

    這個比喻跟『台灣人要羨慕外國社會福利與房地產制度好,卻忘了這些腦殘的政府官員都是我們自己選出來的』。有甚麼關聯?

    三、 買方沒有買到便宜,賣方賣屋沒有賣得比較快,仲介沒有賺到服務費,建商房子賣不出去,政府沒有課到奢侈稅:

    這是現象,不是原因。我們一個一個來拆解

    (1)如果市面上供給的空屋都是50坪以上的豪宅,但是大部分的年輕人所需要的是3房兩廳的中小型公寓或大樓集合住宅,他怎麼會買到便宜的房子。因為這些三房兩廳的中小型公寓都是屋齡很高的中古屋,苦等都更無期,從浮洲合宜宅一開始不就大家搶破頭嗎?如果不是品質不良,他就是最適合都市型態生活的大小和價格啊!套句原作者說的『難道我買不起藍寶堅尼,政府也要幫我把藍寶堅尼的價格打成捷安特的價位嗎?』那我要問的是,為什麼只有生產藍寶堅尼,我想要買全新的Toyota不行嗎?

    (2)賣方賣屋沒有賣得比較快,建商房子賣不出去:

    要不要試試看降價,這個問題如果這樣問:為什們賣方不願意降價求售呢?比較容易找到原因吧!
    第一個原因:當時投資的成本高,但是客層沒有這個能力買,所以有行無市,沒有人想賠本賣
    第二個原因:當時投資的成本不高,但是想要靠裝潢一下轉手賺Easy Money的不想犧牲利潤,如果口袋夠深,等等也沒關係。
    第三個原因:房屋有問題賣不出去,例如是夾層屋、工業住宅、頂樓或是防火巷加蓋的,當時房仲們都標榜”因為可以多賺到實際的使用空間,價格都會比一般房子來的高”,但是遇到法令規定是危險建築會勒令拆除之後,當然就賣不出去,因為根本不該賣。

    房子賣得最快的方法,就是第一手投資客,賣給第二手投資客,轉越多手賺越多,真正有需求要有殼的人,則永遠趕不上這個速度。

    (3)仲介賺不到服務費:
    那得先問你服務了甚麼?你是以『為人找一個家』的理念去服務,還是感嘆吃香喝辣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三、金融海嘯時,為什麼還要給華爾街那些的高階主管千萬年薪?就是因為這些高階主管有能力幫公司創造億萬業績:

    請問,造成金融海嘯的各項衍生性商品,哪一件不是這些華爾街一等聰明有能力的人創造的遊戲和設定的規則?億萬業績就是這麼來!踩著別人的屍體往上爬,不覺得可恥,反而沾沾自喜,這是甚麼心態?

    四、如果你家裡有個三十歲卻連自己都養不活的兒子,你該要去解決物價與租金太高的問題,還是該解決你兒子不願工作卻一直買遊戲點數的問題?

    有人的確是啃老族,無論是任何一個年代都有這種人,把買不起房子完全歸咎是個人問題,邏輯上有嚴重的錯誤,你我的父母輩當年可以因為認真做非常基層的工作,工廠女工、路邊擺攤做生意,有一技之長認真存錢,就可以掙得一席之地,但是現在的孩子面臨到的環境不是這樣。而且還要上養老、下養小,站在既得利益的一端,得了便宜還賣乖,真是要不得。

    建議看看這本書:《大驅離,揭露二十一世紀全球經濟的殘酷真相》
    或是艾倫.狄波頓的《我愛身分地位》就會明白,經濟難民離我們不遠

    五、已開發國家的首都房價很高,這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而且又不是全台灣的房價都跟帝寶一樣200多萬元,除了用「租的」可以有房屋棲身外,在南崁或是林口買個便宜的中古屋,只要努力存錢或者用對一些的方法,絕對是有機會買得到房子的。

    要不要試試看在苗栗買房子,然後每天通勤到台北來上班,這樣你就好棒棒。甚麼北北基生活圈,這個叫做台灣共同體。

    六、政府真正要做的就是提升所得、改善經濟環境、刺激消費等等

    這是我唯一同意的論點,但是房地產市場熱絡應該是要經濟環境改善後的必然結果,而不是為了刺激房地產市場熱絡,而擱置居住正義。大家都想要當有錢人,靠房地產買賣致富最快,容我不客氣地說一句,靠房地產致富基本上就是不事生產。所謂士農工商,農夫生產出食物、工程師開發程式、醫生醫治病人、商人呢?就是要貨暢其流,貨暢其流的目的是要提升生活的效率,就算是投資股市,原始的初衷也是在協助優秀的生產者累積生產資本,來改善大家的生活。但是投資客買賣房地產,對社會的貢獻是甚麼?

    如果所謂的提升所得、改善經濟環境、刺激消費,簡而言之就是不要再打房的話,那我們提升所得消滅的是『貧窮』還是『窮人』?

    PS.附帶說明,我是普通上班族,已經有房既得利益者,買房的錢是我十幾年來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外加兼差接案換來的,現在獨力扶養一個重度失智的老人,不是靠夭的啃老族。應該不算是買不起房子在這邊哭的屎味走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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